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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主体及依据:
济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 |
项目许可及依据:
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劳社厅发[2001]8号文)第三条 |
需要提交的材料:
1、退休审批环节确定的养老待遇(内部网络传输) 2、丧失养老待遇的减员处理(内部网络传输) |
工作程序:
确定养老待遇及办理丧失养老待遇减员后,形成社会化发放数据及表格。 |
业务流程:
由退管处确定养老待遇及办理丧失养老待遇减员后,形成社会化发放数据及表格,交由财务处通过银行发放。 |
办理时限:
规定时限:每月20—28日 承诺时限:每月20—28日 |
收费标准及依据:
不收费 |